三度當媽媽的覃雲(化名)伙同丈夫張平(化名),將第一個孩子遺棄,計劃賣掉第二個女兒時未能成交,去年1月,她又生下一個女兒,但孩子出生僅一周就被她和丈夫賣掉(成都商報曾報道)。成都商報記者昨日獲悉,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日前以拐賣兒童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3年6個月和5年6個月。
  順慶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覃雲(22歲)、張平(25歲)以出賣為目的,通過網絡聯繫將自己的女兒賣給他人,嚴重侵犯了兒童的人身權利,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。共同犯罪中,張平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,覃雲起次要作用,是從犯。10月9日,該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,判處張平有期徒刑5年6個月,並處罰金5000元,判處覃雲有期徒刑3年6個月,並處罰金3000元,二人拐賣兒童的違法所得25500元予以追繳。
  記者尋訪:
  奶奶撿廢品度日還債
  稱不想再見到她
  昨日,南充天氣陰沉,順慶城區一老式小區內,76歲的曾華坐在屋裡,陪生病卧床的老伴聊天,上午撿回的一堆紙皮還堆在客廳的塑料凳上,“可以賣1塊多錢”。曾華現在想來,如果當初沒有將被丟棄的覃雲抱回家認作孫女,或是覃雲能爭氣,她的日子不會是現在的樣子。
  曾華老兩口每月有近3600元退休金。前些年,孫女覃雲開始以各種理由向曾華要錢,剛開始她還能勉強應付,到後來,錢越要越多,老太太只好向鄰居們借錢。社區幹部介紹,為了維持生計,從去年起曾華開始撿廢品賣錢。“每個月的退休金我要拿3000元出來還賬。我和老頭子都生著病,但我還是有決心把所有賬還完。我為覃雲借了十多萬,張平和覃雲還在鄰居那裡借了十多萬。這些賬都得一筆筆去還。”
  一到晚上,曾華習慣用廢棄的鍋鏟卡在防盜門的把手上。“我怕她回來,又來找我要錢。”曾華開始不停抹淚,因覃雲的事情,幾個子女對她也頗有怨言。“如果你們能見到她,就喊她在裡面好好改造,出來了一定要去找份工作,哪怕是去餐廳洗碗,也能夠養活自己。”曾華說,自己現在再也不想見到孫女了。
  魏川力 成都商報記者 王超  (原標題:將剛出生的女兒賣掉 她和丈夫雙雙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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